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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犯罪嫌疑人杨某和李某(均为17岁),骗乘出租车进行抢劫,持刀将司机伤害致死。
★ 2004年蔡某(男,17岁)将未满十四岁的女学生,强行拉至出租屋中,将女学生奸污。
★ 2004年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绑架儿童后将其杀害,后给其家人打电话进行勒索。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7岁)酒后窜至祁连路一小卖部持刀将店主砍成重伤,抢劫现金200余元。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城北区人大获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近期,城北区人大代表对我省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状况进行了调查。在西宁市监管支队和西宁市城北区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参加调研的二十余名代表与部分收押的未成年人进行了交流并讨论了西宁市青少年犯罪的成因、特点,并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良好的对策建议。
暴力、低龄化、团伙犯罪
近年来,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明显呈增多态势。从西宁市看守所收押情况来看,2003年收押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243名,较2002年的175名增加了72%,占全部收押人员总数的13.7%。2004年一季度,收押各类未成年人64名,占全部收押总数(651名)的9.8%,根据看守所收押的未成年人员的状况分析,当前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成年人犯罪暴力化程度加剧。
近年来,未成年人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明显增多。因盗窃、抢劫、强奸等犯罪而杀人等一案多罪的混合型案件也时有发生。
2.在校学生和辍学学生是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犯罪人员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2003年,在收押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中,仅14岁-17岁的在校学生就有120名,占总人数的49.3%。2003年4月下旬,抓获彭某、将某(均为17岁)等五名学生组成的抢劫团伙,自2002年年底以来,先后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拦路抢劫十余起。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突出,2003年收押的未成年人中十六岁以下的作案成员63名,占未成年人作案成员的25.9%。
3.未成年人盗窃、抢劫作案突出。
一部分未成年人受金钱至上、拜金主义思潮影响,怀着“有钱就有一切”的思想,将盗窃、抢劫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以满足自己的挥霍和享乐欲望。2003年收押的243名未成年人中,盗窃68名,占27.9%,抢劫123名,占50.6%。
4.团伙犯罪突出。
近年来,团伙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此类犯罪团伙成员大多数是有劣迹的未成年人,他们纠合成群,凭借“群威”“群胆”,互相依存,共同犯罪,胆大妄为,不计后果。2003年年底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男17岁),伙同他人在西宁市长江路、黄河路、新宁广场等处,持刀伤害或以威胁手段抢劫作案20余起,其中重大案件8起,团伙意识较强,作案手段残忍,致使多名受害人重伤或致残。
5.犯罪主观随意性大,临时起意的犯罪较多,导致社会危害性加大。
未成年人由于自控力差,犯罪往往不计后果,随意性较大,不确定因素多,很难提前发现及时控制。在2003年的5起未成年人伤害案件中,皆是因犯罪嫌
疑人与他人发生口角,而大打出手,致人重伤。在抢劫案件中,因临时起意进行抢劫的占有一定数量,整个作案过程没有明确目标,只是想到哪就抢到哪儿。
6.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收押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中,把故意伤害仅仅误解为打架,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赔钱就完事了。在抢劫案中,认为刺激好玩,根本没有意识到已触犯了法律,在管教干部谈话时,有的未成年人还天真地对民警说:“我在这里不习惯,我要回家。”
犯罪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的增多是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未成年人方面的原因。由于未成年人的好奇、好胜和好动的心理,且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都不成熟,对一些是非把握得不是很好,有的未成年人喜欢拉帮结派,一旦和不良青少年为伍就有可能下水。也有的未成年人为了不受其他青少年欺负,而加入到不良少年团伙中寻求保护。有的成绩较差的学生不用心学习,经常旷课导致成绩更差,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从而走上邪路;有的未成年人贪图享受,羡慕别人的高消费,于是导致盗窃、抢劫等侵财性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之首。
2.家庭方面的原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的组织完整与否与未成年人成长有着直接的关系,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父母过分溺爱孩子的现象随处可见,从小娇生惯养,迁就放纵,甚至满足孩子的过分要求,最后导致他们在生活上好逸恶劳,在家庭外争强好胜,打架斗殴,为今后的成长埋下了可怕的隐患;有的因为父母离异、家庭不和睦或是父母忙于自己的工作,疏于照顾孩子,孩子从小缺乏家庭的温暖,这种情形很容易使他们受到伤害;有的就会向外界寻求感情的慰藉;有的则会自暴自弃茫然流浪于社会,这样恰好为那些有不良动机的人提供了机会,在他们的教唆下,很容易尝试犯罪;有的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的教育方式有着必然的联系;有的父母望子成龙,对孩子的学习和言行要求苛刻,稍有过错就会呵斥谩骂或者采取粗暴的教育方式,未成年人有的会因此而离家出走或被家长撵出门的事也时有发生,使未成年人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3.学校方面的原因。学校作为人生成长的第二摇篮,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有着重大的影响。一个学校教育、管理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它有较高的升学率,还有恰当的教育方式,还包括教育的内容。有的学校只追求升学率,把升学作为唯一的目标,而轻视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教师就会认为后进生拖后腿,从而冷落他们;有的则直接劝其退学。学校这样的做法,只能使那些自尊受伤害的学生加重厌学心理,致使他们索性破罐子破摔,造成中途辍学,然后随波逐流走向社会。此外,西宁市教育场所资源有限,也是造成大量未成年人因升学无望流入社会的主要原因之一。
4.社会方面的原因。未成年人成长离不开社会,一些不健康的文化活动场所使得未成年人深受其害。尤其是一些影视作品,往往与暴力、色情、恐怖等有关系,这些“文化垃圾”驱使未成年人从想入非非到好奇、模仿,最后成为“暴力文化”和“色情文化”的俘虏。因此,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是刻不容缓的问题。(记者 申海玉 通讯员 赵志平)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中一株毒草,对未成年人和国家的危害难以估量。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成因,西宁市城北区的人大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希望全社会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防止未成年人犯罪,造就一个文明、有序、健康、科学的环境。
1.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
2.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3.加强家庭美德教育。
4.加强以学校为中心的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
5.净化社会人文环境、减少不良污染源。
6.加强“失学又失管”未成年人的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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