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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成“江洋大盗”:谁给问题流浪儿未来


发布日期:2005-10-21 21:50:17  来源:信息日报  作者:钟端浪、李慧珍  编辑: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趋势日益严重。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1~9月,该院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15岁以下、构成了刑事犯罪的有4人,占5.5%;但今年同期,这一数字上升到47人,占26.4%。另据警方反映,8月份至今,南昌市公安机关已破获4起未成年人团伙盗窃案,犯罪人中年龄最大的仅15岁,最小的只有11岁。今年,仅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大院派出所就抓获了60名未成年犯罪人,南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在一次统一行动中,一次性抓获21名未成年人扒手。

    而令警方更为为难的是,一些受人控制和唆使犯罪的流浪儿在被抓获后,由于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警方审讯未成年人必须有监护人在场,警方要查找这些流浪儿的监护人相当困难,通常只能“置留”12小时后释放,或者将其交给收容站遣送回原籍。这些流浪儿一旦走出派出所,大部分又都干起了“老本行”。据了解,警方今年抓获的孩子大都有案底。

    连日来,记者与一位流浪儿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发现了这些孩子不为人知的一面。

    讲 述

    一个12岁“江洋大盗”的故事

    ●经历

    居民楼内作案40余起

    2005年9月末的一天,已经凌晨3点了,江西省政府大院内58号居民楼的人们正在酣睡中。夜幕下,一个瘦小的身影正顺着这幢楼的下水管道迅速往上攀爬,很快便到达6楼。

    “不许动!”一声厉喝划破寂静。在此蹲守的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大院派出所民警吃惊地发现,这个让他们费心多时的“江洋大盗”竟是一个身高不足1.4米的孩子。而隐藏在另一黑暗处的两个“望风者”见苗头不对,已悄悄逃走。

    经审讯,这位自称叫小朋(化名)的12岁男孩承认,受人控制及唆使,他至今已在居民楼内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其中,近日在省府大院58号楼内发生的10余起入室盗窃案均是其所为。根据线索,警方迅速将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团伙头目“黄毛”抓获。

    昼伏夜出入室盗窃

    让警方感到意外的是,小朋被抓后却再也不愿离开派出所。小朋对记者说:“这里(指派出所)有吃有住,没人打骂,还有叔叔专门照顾我的生活,而且不用再昼伏夜出‘上班’(指入室盗窃)了。”

    据小朋回忆,他原籍甘肃兰州,由于家庭发生变故,从小在外流浪,并被人贩子拐卖多次,现在他自己都不记得父母姓甚名谁了。两年前,他流浪到南昌,结识了一群流浪的孩子。他们每天结伙翻墙到工厂内偷铁,或在街头行乞。晚上有时住在录像厅里,没钱时就夜宿街头,拣垃圾筒里的食物吃。

    直到有一天,他在录像厅遇到一个“好心人”,这个自称为“黄毛”的叔叔,点了很多菜让他饱餐一顿,并许诺让他以后衣食无忧。小朋乖乖地跟着“黄毛”回了“家”,这个“家”里还有另外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孩子。但“黄毛”很快就凶相毕露,胁迫他们俩深夜爬入居民楼盗窃,他俩稍有不从就要遭到拳打脚踢。

   小朋告诉记者,他白天的任务就是睡觉。每天18时30分左右起床吃饭,深夜零时30分开始“上班”,一直工作到凌晨5点左右。“黄毛”锁定的目标通常是条件较好的单位宿舍。小朋几乎不需要作案工具,只要找到有下水管道、铁窗甚至电缆的地方,他就能顺利翻窗入室盗窃。而“黄毛”则在楼下望风,完事后还要搜他们的口袋,防止他们私藏钱物。

    每天要偷满2000元

    如果运气好,偷一家就“赚”到了规定数额的钱物,小朋就能早点“下班”,超额还能享受“休假”。但“黄毛”逐渐对偷窃的金额加重砝码,从以前的每天500元上升到每天1000元,在被警方抓获前,小朋已被指令每天要偷满2000元。

    小朋说,这个“定额”很难完成,因为大多数人很少将大量现金放在家中,通常小朋一夜要进入七八家行窃,有一个晚上,他进了十多家才完成定额。由于作案过于频繁,小朋经常被警方抓获,他也成了南昌各辖区派出所几进几出的“常客”。小朋说:“有时民警会送我去救助站,开始救助站都会把我放了,进了两三次后就不放了,我就自己逃出来了。”

    真情告白

    “作案时我很害怕”

    小朋并不想承认自己是个流浪儿。他有着一头卷曲的黄发,苍白的脸庞,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非常有礼貌。第一次看到记者来访,他还深深地向我们作了一下揖。交谈中,他一直微笑着。

    小朋说,作案时他很害怕。有一次他感冒发烧,手脚发软,“黄毛”逼他爬楼,他差点从高楼上掉下来摔死。还有一次正在室内偷东西时,那家的主人起来上厕所,他趴在床底下,全身冒冷汗、发抖。小朋说,他也不想再偷了,甚至逃走过五六次,但过不了多久都被“黄毛”抓回并毒打一顿。

    “我不想被人骂”

    常年的流浪生活使小朋比同龄的孩子显得成熟。由于长期手脚并用攀爬,他的身形有点怪,他自嘲地说有点像猿猴。他很不好意思地伸出自己的一双手给记者看,他的手指节突出、布满老茧。

    小朋说:“我不想被别人指指点点,走在马路上,很多小孩、老人都骂我。开始,我以为是自己的衣服太脏,就去偷新衣服穿,但是穿上新衣服,还是有很多小孩冷冷地盯着我,比我小的也敢骂我。”

    他说,他很希望能受到尊重,但他唯一能帮的只有乞丐。有一回偷的钱比较多,他一次就给了一个乞丐100元。

    “我想有个家”

    小朋说,他特别渴望和有家的孩子玩。为此,他曾经去人民公园,花上30元邀了几个在那儿闲逛的小学生一起玩淘气堡,在上面跳啊、笑啊,什么烦恼都忘记了。在说这一切时,他甚至有些陶醉。

    小朋说自己想有个家。在九江流浪时,他曾经被一位大爷收养过,每天他努力地帮养父家干活、去菜场站摊卖菜,他希望能在这个家里留下来。但不出一个星期,他还是被赶出了家门,因为邻居总是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

    明天怎么办?小朋的眼神很茫然。
行动1

    斩断背后的“黑手”

    据南昌警方介绍,每一个未成年人行窃的背后都有“黑手”操纵。这些团伙组织分工明确,一些人专门在汽车站、火车站等地“搜寻”那些被遗弃或离家出走的低龄流浪儿,然后统一安排吃住,再由头目监督实施行窃。这些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团伙头目通常神出鬼没、单线联络,不轻易让孩子们知道自己的真实住址、姓名,案发后,很容易逃脱。

    据悉,江西省民政厅将根据中治委有关文件精神,与江西省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对组织控制少年儿童犯罪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打击。

    行动2

    政府出资建救助中心

    14日,记者来到负责指导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江西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欲为小朋找一条出路,得悉该处正在进行“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中心”的建设工作,如果这一中心能够设立,将可以救助像小朋这样的“问题”少年。

    据了解,早在2002年3月22日,石家庄市就成立了“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它是一所兼有救助、保护和教育等多项功能的流浪乞讨儿童保护教育机构。中心招收年龄在7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流浪、离家出走的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轻微违法犯罪的少年儿童,由监护人申请或由民政部门审送。

    为了防止重复流浪,对这些“问题”少年儿童的救助期限以流浪儿找到监护人为限,并将救助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开设思想品德课、法制课、心理课、文化课,对流浪少年儿童进行心理、品行矫治并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以“双休日父母”、志愿教师和捐款捐物等多种形式参与流浪儿童救助工作。

    江西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调研员王继锋告诉记者,他们要做的就是类似的工作。江西省2004年有流浪少儿1527人,今年1~8月份的流浪少年儿童人数就达到1854人。流浪少年儿童逐年增多,偷窃打架等社会问题突出,危害面也越来越大,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已经摆在了政府相关部门面前。

    王继锋告诉记者,目前,民政部已经给南昌市救助站拨款70万元,用来筹建一所南昌市流浪少儿保护中心;江西省民政厅也正在计划筹建一所省级流浪少儿保护中心,预计投资2000万元,该计划已经通过了江西省政府的审批,正在向民政部申请经费。中心建成后,可以解决350名流浪少年儿童的生活、学习问题。(钟端浪、李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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