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到的挑战
中国人正在面临新的婚姻困境,这不仅仅是一部分新闻所鼓吹的所谓丁克、同性婚姻、或者80后的婚姻困难,这些只是中国婚姻困境中的一小部分。更多的困境存在于社会的根部,因为已经逐渐变成一种常态而使人麻木。
日渐变老的父母辈正在面临婚姻困境,许多婚姻方面的专家都特地提到他们,“70岁以上的老人是我们这个时代被干涉婚姻自由最多的一代人,只是一般人不知道”。
许多老人再婚的目的在于养老,而中国子女普遍对此会进行干预,这一方面是出于财产继承问题的考虑,另一方面则是另一种独特的文化,“如果是母亲再婚,许多人会觉得没有面子。”夏吟兰说。第三个原因,则是养老的考虑,唯恐增加负担成为许多人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唯恐让子女丢脸的许多老人选择了一种当下流行的方式:同居。他们的子女很少会到他们的住处,因此,这种偷偷摸摸的关系成了老年人的一种实用办法,而许多年轻人对此一无所知。在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老年人所占的人口比重将越来越高,这种情况要维持到现在年富力强的一代人老去为止,因此,在可见的几十年之内,这都是中国人面临的一大婚姻困境。
另一个面临婚姻现实困境的广大群体来自城市边缘人农民工,由于在城市缺乏起码的住房条件和子女就学条件,一个农民工的家庭通常分居三处,子女在农村由爷爷辈照看,丈夫和妻子即使在同一个城市工作,也很少有人能租得起房子住在一起。这是上亿中国人要维持很长时间的生活状态,这种状态对夫妻关系和子女的教育问题都带来极大的隐患。农民工面临的另一种状况是文化的割裂,他们的生活圈子,既不属于城市,又不属于乡村,属于从身份到内心都待定的一群人。
婚恋:以法律之名
-顺次:第一次婚姻革命
-标志: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
-时间:1950年,影响至今
2006年9月,适逢毛泽东逝世30周年纪念日,毛主席纪念堂前排了长队。队伍里有一位60岁的妇女,她试图向不大耐烦的孩子解释,为什么他们这一代人对毛泽东有着特殊的好感:“我想,如果没有毛泽东,中国的妇女解放也会发生,但可能不会那么快来。那样的话,我这辈子可能就赶不上念书识字、自主婚姻。这样的话,我们可能也就没有能力抚养你们、供你们上学。”
对于那些有着切身经历的妇女来说,那是一件轰轰烈烈的彻底改变她们人生的大事情。作为新中国成立后所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大法,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实施对于中国社会的变革起到了颠覆性的作用。它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中国婚姻的基本模式,它以法律的形式将中国式婚姻稳固在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的婚姻家庭制度上。人们被动员起来,宣传队深入到每一条街道和每一个乡村,进入每一个家庭,讲解《婚姻法》的要旨,并告诉广大妇女,她们自由了。
“中国共产党是革命的党,一半的中国妇女还没有解放,这个国家怎么能叫做解放了呢?”《婚姻与家庭》杂志社社长兼总编,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秘书长樊爱国说,她和许多有着同样经历的女性认为,《婚姻法》是一部解放中国妇女的法律。
“《婚姻法》成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基本法,这并不是偶然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杨大文说,“一方面是出于建国以后改革婚姻家庭制度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早在革命根据地就开始进行婚姻家庭的法制建设,在这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周秦以来,中国实行的是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以“礼”为主、以“律”为辅。“这种旧的婚姻家庭制度以包办、强迫婚姻、男尊女卑、家长专制、漠视子女的权益等为特征。”杨大文说。
20世纪初,中国开始了婚姻法近代化的尝试。从清朝末年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一直到民国时于1930年12月通过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均企图以法律来取代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民国时期,上海出现了对西式婚姻的引进尝试。由市长主持的第一起中国集体婚姻,以及中国第一个征婚启事均出现在上海。同时,政府提出提倡一夫一妻制,但在不彻底的思想引导下,很难革除旧的婚姻制度之陋习,中国式婚姻仍然处在延续数千年的形式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