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显然,人类婚姻的第五个发展阶段应该是从不稳定的对偶婚基础上形成的“一夫一妻制婚”了,促使它成为普遍性的婚俗的主要动力又是什么呢?
杨太: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就把“一夫一妻制婚”与私有制的产生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并认定后者是促生前者的本质动因,即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及社会财富的增加,在体力上占优势的男子们经济地位提高,他们就想把个人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婚姻形式也由“从妻居”逐渐变为“从夫居”,导致了父权制的确立。为了保证子女是亲生的,一夫一妻制婚俗就取代了“对偶婚”,成了“专偶婚”。但是更确切地说,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正如恩格斯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完全是一种不平等的婚姻形态。只有在今天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才有可能实现男女平等的、最合理、最进步的一夫一妻自愿婚。目前我国的合法婚姻就是性质上有别于历史上各种婚姻形态的、新型的专偶婚。“抢婚”,“买卖婚”等种种婚姻形式都有其深刻的经济、时代原因;移风易俗,任重道远
记者:刚才谈了婚姻制度的演变,而另一个我们经常听到和感兴趣的问题是婚姻在民间世俗生活中曾有着多样化的方式和手段,请问杨教授,在我国,多样化婚俗有哪些?
杨太:总体来看主要有10余种,比如“抢婚”,“买卖婚”,“童养婚”,“表亲婚”,“冥婚”,“交换婚”,“指腹婚”,“入赘婚”,“转房婚”,“典妻婚”,“共妻婚”,“阿注婚”以及“不落夫家”和“拉帮套”等等。介绍这些婚俗的书籍、文章很多,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还是很有意思的。上述种种婚姻形式都有其深刻的经济原因、时代原因和民族原因,都打上了历史的烙印,其中有些已因其过于陈旧而销声匿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某些陈腐有害的婚俗,至今仍然作为旧习俗在一些地区的民俗生活之中,阻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这是值得我们警惕和重视的。其中典型的陋俗就有5种:买卖婚、童养婚、表亲婚、交换婚和冥婚。比如买卖婚,又称聘娶婚,是以一定数量的聘金彩礼为代价来换取女方为妻的交易式婚俗,反映了视妇女为商品的歧视观念,它在我国古代长期存在。买卖婚延续至今,其畸形变异形式即“拐卖妇女”犯罪和借婚姻索取彩礼。消除这种“买卖婚”,首先要从人的思想观念上抓起,进一步加强《婚姻法》的宣传教育,最值得关注的是山、老、边、穷地区,归根结底,消除婚姻陋俗的关键还在于经济生活的改善和女性社会地位的真正提高。再如童养婚,这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极端的包办婚姻形态,即收养贫困人家的幼女或少女,待到一定年龄再与自家男儿成亲。这一极其落后的婚俗也许在很多人眼里成了旧社会的“老皇历”,然而,2003年2月20日的《中国妇女报》报道:福建省莆田市坪洋村,全村共900户人家,仅在1987-1988两年间,全村共抱养童养媳600余名,占总户数的2/3!可见,在那里,童养婚还很普遍,这同时也告诉我们“移风易俗”、真正要使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实现自主自愿的婚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记者:两个人能不能结成夫妻,社会上流行着多种“婚姻观”,其中媒人提亲、媒妁之言、生肖属相(八字)最为普遍,而现在有的人也“信”这些,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八字”真能主宰婚姻吗?
杨太:说媒、媒妁之言、合八字,是传统的婚俗形式,甚至成为了传统社会的“制度”。媒人当然很重要,现代社会也需要热心、正直的媒人牵线搭桥。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应该摒弃的,这也不难理解,但无论何时也应该尊重父母的合理意见。合八字的“八字”与中国古代记载年月日时的方法有关。古时纪元是用天干的一个字与地支的一个字配成年月日时,这样年月日时分别各为两个字,合起来为八个字。合八字是把写有男女两人八字的红折子拿去请“星命家”测看是否相合。这种“八字相和、属相相配”的习俗和观念,是不足信的,是宿命论的思想反映,也是封建包办婚姻的衍生物,这一观念不知拆散和坑害了多少有情的男女。令我们忧虑的是今天仍有人相信这类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