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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探析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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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12-7 19:03:26 来源:湖南省妇联 作者: 编辑: |
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新生儿性别比一直居高不下,男女比例失衡问题愈来愈严重。据统计,湖南省新生儿性别比例高达100:115,而衡阳市农村的新生儿性别比例则更高。这不仅严重干扰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秩序,而且必然造成婚姻竞争加剧,导致拐卖妇女、家庭不稳定等一系列现象的发生;也影响到地区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类可持续发展,进而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繁荣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正是基于上述问题的严峻现实,有必要对地区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问题引以深入思考并提出应对措施。 一、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的主要原因 一是心态扭曲。中国是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愚昧、落后的封建意识长期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及生育观念,农民“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思想根深蒂固,男尊女卑和重男轻女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农村“土法”规定:调整土地时,只算男孩不算女孩;有的在审批宅基地时,只计男子,不计女子。有一些国家机关和企业在接受毕业生和福利分配等方面,对女同志额外加有许多限制性条款,而对男士却有颇多优待;一些企业不愿意招收女职工,或者对女职工的身高和长相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有的企业违反规定辞退生育女职工,甚至辱骂、殴打女职工等。凡此种种,无不在人们的心目中,造成一种男尊女卑、男子优于女子的失衡心态。 二是“男孩偏好”。在目前的社会经济状况下,尤其是农村地区,生育男孩首先是生产上的需要。因为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然沿用着传统的生产方式,重体力劳动主要靠男性承担,女性由于生理、体力方面的差异,只能作为辅助性的劳动力。此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养老送终主要依靠自己的儿子孙子。许多人信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断了香火便是大逆不道,对祖宗之“大不敬”。有些偏僻的地方,视没有生育男孩的家庭为“绝蔸户”,受周围邻居的歧视和凌辱,一辈子抬不起头,挺不直腰杆做人。因此,“男孩偏好”在一定程度上是传宗接代、养老送终和所谓“面子”的需要。 三是扼杀女胎和女婴。目前,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镇,运用所谓民间秘方测定胎儿性别的现象五花八门。人们为了测定自己后代的性别,其心情之急切,手段之多样,无所不用其极。曾几何时,有些医院卫生所将“B超”作为开创经济效益的“拳头项目”,公然大做胎儿鉴别生意。“B超”室成了医院最热门的诊所之一。现在仍然有个别的医务人员,置国家颁布的《关于禁止使用B超作非医学性别鉴定的通知》于不顾,擅自鉴定胎儿性别,轻者给亲朋好友大开绿灯,拿胎儿性别的“答案”送人情;重者在金钱攻势下,丢掉原则,忘却职业道德,接受贿赂,违反规定泄露“B超”透视结果,牟取暴利。更有甚者,有些已生育女婴的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所采取的手段是极不道德且极端残忍的,丢弃、溺死甚至虐待致死女婴的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二、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带来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婚姻挤压加剧。当一个地区的新生儿性别比超出正常范围时,就可能导致若干年后结婚年龄段人口的性别结构失衡,从而形成婚姻挤压。所谓婚姻挤压,是指由于婚姻市场上可供选择的男性与可供选择的女性之间比例失调并导致部分男性或女性不能按照传统的偏好和习惯择偶的现象。据预测,1985-2000年我国新生儿性别比偏高的后果还只是导致我国婚姻市场进入中度挤压状态,如果2000年以后新生儿性别比继续偏高,则2005年以后,我国将开始进入高度婚姻挤压的状态。特别在贫穷落后的乡村,不少年轻女性涌入发达地区,造成适龄女青年奇缺,形成一批“光棍”大军。有的地方很多大龄男青年只能跨越年龄界限,找年龄比自己小很多的女人作妻子,造成严重的“婚姻透支”现象,不少条件较差的男人只能“望女兴叹”。 其次是妇女地位下降。通过性别选择人工流产等手段人为造成的男多女少,将可能阻碍或者延缓女性全面参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因为这种人为选择的方式是对女婴生命权的严重侵犯,是重男轻女、男女不平等的集中体现,损害了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男多女少还将带来复杂的婚姻家庭问题,对女性造成直接和潜在的多重伤害,引发许多社会问题,为以“性交易”为特征的地下色情业等社会丑恶现象创造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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