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反拐”报道存在的问题
(一)从报道的出发点来说
1、浓重的宣传色彩。目前很多反拐新闻报道的出发点是为了宣传公安机关的工作业绩,表现在新闻中就是对公安机关侦破过程和侦查技术的报道比重过大。而没有体现“以受害人为中心”的原则。
被报道的主体是公安机关,而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却成了是配角。例如《××公安机关开展“打拐”统一行动,一天解救解救56名儿童》,《××警方“打拐”成效显著》。这些报道中,那些受害者痛不欲生的画面只是公安机关又取得一项成果的证明。这样的报道角度缺乏人权观念和关怀意识,人权的本质特征是自由和平等,而要实现自由和平等,就要使人能够摆脱一切压迫、剥削和歧视,从而达到有尊严的生存和全面自由的发展。从宣传公安机关的角度进行报道其实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这样的报道比重过大,甚至已经形成了一种程式化的报道,那就难免会给人冷漠无情的感觉。更有甚者,记者为了突出宣传的主题,在没有采访受害者或亲属的情况下,全凭自己的感觉,通过对当事人心理活动的猜测写报道。
2、猎奇心理与经济利益。由于拐卖妇女儿童的事件从过程到结局往往都具有很强的故事性,其中的每一步都可能蕴含着很多令人好奇的因素,因此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同时满足自己的经济利益就会成为某些媒体关注打拐事件的第一出发点。
在这样的报道中,媒体为了迎合某些低级的“公众兴趣”失掉了自己的品格,抛弃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是一种畸形的发展。这样的媒体不但表现出了对人性的漠视,更重要的是把受害者妻离子散的悲剧作为了自己赚取利益的工具,这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会产生极坏的社会影响。
(二)从报道的内容上来看
1、披露隐私、再度伤害。有些新闻报道为了追求所谓的“真实”,便将受害者的姓名、照片、出身、家庭状况、被拐卖的经历和盘托出。受害者在遭受身体和名誉的损害后,隐私权也遭到了严重的侵犯。
从心理学上来讲,人受到伤害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重大创伤发生后,人会出现急性应激障碍和创伤后应激障碍。即脑中会不由自主地闪现惨状发生的场景,这种闪现无法控制,会出现在噩梦中或不经意时。相关线索出现时,会激起重复的创伤,痛苦的记忆强制复现。
一本杂志某一期的封面上刊登的是一个泰国小女孩的照片,她的眼神流露出无助的茫然,因为她和她的家人都曾经是拐卖人口犯罪的受害者。这一期的封面故事就是――《我七岁就成了一个瑞士人的老婆》,报道中大量使用了她本人和她家人的照片。现在女孩已经被解救回到了家中,但是她和她的家人每当一看到那些记录着过去的照片就会心有余悸,觉得自己仍然生活在耻辱中,无法融入正常人的生活。
2、歧视性的表述。新闻歧视又称为新闻偏见,它是记者在新闻写作中有意或无意对报道客体给予的不公正、不真实的主观评价,而这种评价总是给报道客体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新闻歧视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如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政治歧视、种族歧视、群体歧视等。有新闻写道:“无知的少女就这样陷入了人贩子的魔爪。”这就是一种新闻歧视,误导了受众的思维,导致人们认为,少女被拐卖完全是由于其自身“无知”造成的,应该自己对自己的遭遇负责。有的报道,把被拐卖的成因简单地归结为“贫穷、落后、愚昧、闭塞、受教育程度低”等等,事实上,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才是导致出现拐卖的直接原因,有的高学历研究生也同样遭遇被拐卖的经历。还有的报道将某被拐卖的少女简称“被拐女”,“被拐女”就成了该少女的特定称谓,即使其被解救后,也难以摘掉这顶耻辱的“帽子”。
此外,由于妇女往往成为被拐卖的对象,所以在提到被拐卖的妇女时,大众传媒仍时常“继续显示负面和有辱人格的妇女形象”,宣扬落后的贞操观,而“没有以均衡的方式描绘妇女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不同的生活状态和对社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