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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大力整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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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8-29 19:57:42 来源: 作者: 编辑: |
中央综治办、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民政部、共青团中央8月28日在此间联合召开座谈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把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据了解,自今年1月全国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创新工作方式,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流浪未成年人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各相关部门之间、流浪未成年人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的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冀平在会上要求,各级综治部门、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协调联系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各项措施,严厉打击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残害、虐待流浪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综治、公安、民政、建设、卫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模式,采取集中整治行动,解救被控制的流浪未成年人,对涉案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陈冀平强调,各地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要加大投入,加强各类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及时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要加强地区间的协作配合,流浪未成年人流出地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家庭和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救助和保护,打击组织未成年人外出乞讨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使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保护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座谈会上,中央综治办有关负责人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介绍了有关情况。公安部、民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加强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北京市综治办、广东省综治办、深圳市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综合治理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卢雍政主持会议。
孙春英
这样令人痛心的场景在街头屡见不鲜,他们的背后是否都有一双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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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州务工的张先生向记者披露了不法分子操纵幼童乞讨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在他的老家安徽省临泉县,有许多“老板”把当地孩童带到外地,再操纵他们乞讨。这些“老板”或通过中间人或直接到当地一些家境贫困的人家里,以带小孩到外地耍杂技为名骗取家长信任,并给孩童家长一些钱后,就把小孩带出来了。“老板”一般选定八至十个孩童,将他们带到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乞讨。据说,有的“老板”靠做这种“生意”已经身家百万。
“老板”随时监视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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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一般自己开着一辆小四轮货车,货车车厢内被改造成两层的床铺,小孩就被安置在里面。到达一个城市后让小孩在繁华地段乞讨。他们非常谨慎,一般在凌晨四五时就将小孩运到乞讨的地方,深夜再将他们运到郊区僻静处,锁上车门,让他们呆在车里睡觉,小孩的吃喝拉撒全在车上。
白天,衣着体面的“老板”会不定时到现场溜达,以此监视小孩。小孩每天乞讨所得钱款要如数上交给“老板”。“现在街头讨钱的小孩都是光着身子的,这是‘老板’逼迫的讨钱招术。”张先生说,“小孩光膀乞讨更能博得人们的同情,能讨到更多的钱,如果有好心人给小孩送衣服穿,这些小孩会先穿上衣服,等好心人走后,小孩又会把衣服脱掉,因为如果被老板发现他们穿着衣服乞讨,晚上回去肯定会被毒打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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