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起案件的82名受害儿童中,竟有48名是被他们的亲生父母或卖或送给了人贩子。有的父母卖掉女儿竟是为了再要个儿子“传宗接代”
(记者胡苏)82名中国儿童从福建安溪出境,其中79人一去不返。这些孩子从哪里来?最后去向何方?他们通过什么渠道出境?2005年8月初,福建省对这两起特大跨国贩卖儿童案进行宣判,记者实地探访试图揭开层层迷雾。
先接“订单”再“供货”
柯蓬捷,绰号“恶贼”,福建省安溪县蓬莱镇人。就是这么一个初中文化的无业游民,为了非法牟利,5年间先后让44名儿童远走他乡。
1998至2003年间,“恶贼”与何宜谛(新加坡公民)等人密谋、策划,共同贩卖儿童至新加坡供人收养。每个孩子,柯蓬捷向何要价至少8000新加坡币(根据8月23日外汇牌价,8000元新加坡币约折合人民币3.87万元),而他买来这些孩子时,则是以每个5000-15000元人民币“收购”的。
在另一案件中,主犯柯建新通过与其堂兄柯丰庆(新加坡公民)等人相勾结,1995年至2002年间,共从安溪县贩卖了32名儿童至新加坡。其间柯建新还帮助他人假冒户口将6名来历不明的儿童贩卖到新加坡。
据记者调查发现,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段极其相似。
据案犯柯蓬捷供称,1998年,他认识了在新加坡经营儿童领养中心的何宜谛。随后他与何宜谛等人约定,由何在新加坡寻找需要领养儿童的家庭,将性别、年龄等收养条件通知他,他负责在国内物色条件相符的儿童。然后柯与儿童父母约定好购买的价格,并将儿童相片寄给何宜谛,如收养人看后满意,柯蓬捷再带儿童去体检,如合格便买下,并将儿童运送出境,到新加坡机场与何宜谛和收养人交接。儿童到了新加坡还要经过体检,如果健康才会被留下。而另一案件的作案经过如出一辙:先由新加坡的柯丰庆联系收养人,提出婴幼儿的年龄、健康情况等要求。柯建新在国内负责物色孩子、提供照片、安排体检、商谈价格、办理护照和运往国外。
在这些人口交易中,“定货”-“采购”-“运输”-“验货”-“交易”,“产供销一条龙”。犯罪分子接了“订单”才“采购货物”,避免买来的孩子滞留在手中,既节省了喂养成本,又降低了罪行暴露的风险;而境外收养人“验货”(体检)不合格甚至还可退“货”退款,在被柯建新贩卖至新加坡的儿童中,就有3名因身体不合格而被退回来,确保了“交易公平”和“货物质量”。
由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日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两起案件主犯柯蓬捷、柯建新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甚至披上“合法”外衣
与以往采取偷渡方式向外贩卖人口的案件不同,福建两起跨国贩卖儿童案件中,被贩卖儿童都是通过公开的出境旅游渠道被卖出去的。
据调查发现,从各个家庭买来孩子后,人贩子便为其办理赴新加坡的旅游护照;对于来历不明、没有户口的孩子,柯蓬捷、柯建新等人先物色情况相近的儿童,多次通过购买或欺骗的手段向其父母获得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户籍资料,为来历不明的儿童办理护照,然后以旅游或者探亲的名义,将孩子运送到国外。柯建新还供认,申请表上儿童与新加坡收养人的亲戚关系都是虚构的,因为必须有这层“亲戚关系”才能办下护照来。根据相关村委会、学校的证明,有32名被柯蓬捷“运送至新加坡”的儿童现在仍然在家中或正在上学,事实上这32个孩子的户籍资料早已被柯蓬捷冒名顶替,为另外32个被贩卖出境的儿童办理了出国护照。
另外,通过境外法定程序使被卖儿童得到收养,案犯为自己贩卖儿童的罪行蒙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公安机关在柯建新家提取了经新加坡律师公证的送养法律文书20份,送养声明和协议7份,同意送养和出生医学证明1份,证明了28名被贩卖的儿童在新加坡得到收养。通过跨国贩卖,除3名因身体健康问题被退回外,运送出境的79名儿童因经过外国合法程序被收养,至今无法返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