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沸沸扬扬的学生离校后失踪案尘埃落地———学校补偿15万元了却官司
本报讯 某重点中学一住校生离校出走后失踪,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这起在3年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学生失踪案近日已尘埃落地——在沙坪坝区法院的调解下,学校掏了15万元对家长进行补偿。
陈燕东是我市某重点中学高99级7班住读生。1999年3月9日晚自习后,他回寝室打开柜子拿出巧克力,给室友分发后就离开学校,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当晚,生活老师没有按照校规清点住校生人数;第二天上课时,班主任也未按照校规清点是否存在缺课学生。同月11日下午,陈燕东的母亲尹家珍到校探望儿子时,意外发现儿子失踪,校方这才知道陈已两天没到校上课。随后,学校和家长通过各种方式到全国各地寻找陈燕东,还通过媒体悬赏100万元寻人。但陈燕东始终却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2001年7月25日,江北区法院宣告陈为失踪人。
被法律确认失踪后,陈燕东的父母起诉该校。他们认为,由于学校不负责任导致了儿子失踪,并让他们失去了寻找的最佳时间,为此提出包括因寻找产生的损失等各种赔偿共计100万元。2002年11月20日,沙区法院判决该校酌情赔偿5万元。
去年5月31日,江北区法院根据陈燕东父母的申请,宣判失踪多年的陈燕东死亡。陈燕东的父母认为,原来的官司是为孩子的失踪而打,现在,学校应当为儿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他们再度将学校起诉到沙区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共50万元。
法庭上,校方认为是学生自己走出校门,不假外出擅自离校,学生本人应当承担因失踪而死亡的所有责任。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共识,由该校补偿学生家长经济损失15万元。昨日,记者联系上陈燕东父母的代理人、重庆功伟律师事务所沈仁刚律师时,沈称学校已兑现了补偿。
(记者 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