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丈夫突然失踪
2月18日,南岗区市民罗丽华来到本报编辑部,哭诉丈夫失踪的不幸经历。罗丽华今年43岁,1987年经人介绍与丈夫张海山结识并结了婚。张海山是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工程队水暖工程的负责人,经常随工程队辗转周边地市搞工程。
丈夫外出工作,妻子在家照顾孩子,小两口的日子过得十分美满。
然而美满幸福的生活没过了几年。1990年11月15日,张海山和往常一样早上出门,骑着自行车送儿子去了幼儿园。孩子幼儿园放学的时间是下午3时,到了晚上,幼儿园的工作人员送孩子回了家,罗丽华才知道张海山一直都没有去幼儿园接孩子。罗丽华急了,四处询问丈夫的行踪。到了第二天,仍没有丈夫的消息。罗来到丈夫的工作单位,同事告诉她张海山曾于15日上午来过单位,待了不长时间就出去了,但不知道去了哪里。苦寻无踪,生活窘迫,请求法院“判死”
罗丽华每天都在等着丈夫的归来,一等
就是16年。为了寻找丈夫,罗丽华动用了一切她能动用的手段,查找了一切可能有希望的线索。张海山经常在周边各县市做工程,罗丽华就去了他曾施工过的地方,漫无目的地寻找。她还找到各新闻媒体刊登寻人启事。想到丈夫失踪当天是骑自行车出的门,罗丽华还曾到过哈尔滨市各无主自行车集放地和二手自行车市场,寻找自家的自行车。
她甚至跑到外地去认尸由于罗丽华没有工作,家中收入只靠张海山一人,张失踪后家里就没有了收入。她曾多次找到张海山的单位,要求他们给于生活上的补助。但施工队从张海山失踪开始,就没有向他的家属发放过任何形式包括工资在内的福利与补助。
罗丽华这些年来不知道去了丈夫单位多少回,各级领导将她的事情推来推去,始终没有解决。儿子渐渐长大,日子入不敷出。长年的焦虑与奔波,使她患了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如今她们孤儿寡母的生活完全靠她妹妹的接济支撑。
事情在2000年有了一线转机。据罗丽华介绍,9月的一天,罗丽华又来到了张海山的单位,找到负责人白玉福谈张海山的工资等问题。在谈话中她发现桌子上有一份手写的证明材料,上面写着“水暖工长张海山同志1990年11月15日由队派往X村订施工水暖安装工程,工程竣工后……该同志早晨从工程队上班去后未归,该同志确系工程队职工,特此证明。”后面还附有队长白玉福的签名。看到这份材料以后,罗丽华就质问白,里明明将张海山派出工作,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告诉她。白玉福没有正面回答罗的问题,只是要求她归还那份材料。罗拿着材料离开了工程队,去找设计院的领导。设计院领导在听取了她的陈述后表示会调查此事,让她回家等待消息,结果又是石沉大海。
2003年,在好心人的建议下,罗丽华向南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宣告张海山死亡的申请。法院经过正常程序,经过了法定期限,于2004年7月20日下达了宣告张海山死亡的裁定。裁定书上写明张海山是于1990年11月15日由林业设计研究院工程队派出后失踪。罗丽华拿着判决书多次找到设计院的领导要求按规定得到抚恤,但未得到答复。后在有关部门协调下,林业设计研究院只同意支付200元的丧葬费。林业设计研究院:我们“不认可”法院裁定
随后记者采访了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的曲副院长。曲副院长向记者表示,张海山不是院里的正式职工,是下属工程队的一名大集体工人,而且他们也不承认张海山是因工死亡的。
曲副院长介绍说,当时从张海山的家属那里得知张失踪后,他们也曾积极地帮助家属寻找过,但张不是被队里派出去的。至于工程队白玉福写的那份证明材料,是在罗丽华的诱骗下写出的,白承认当时写的不是真实情况。近期院里也认真研究过这件事,经过大量的调查和研究得出结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在张走失的时候工程队曾派他出去工作,所以张海山并非是因工外出导致失踪的,院里不应该承担罗丽华要求的补助金等。至于法院的裁定,曲副院长认为是在没有经过认真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下达的,他们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