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百年 | 联合寻人网 | 征婚启事网 | 寻人信息网 | 寻人热线:(0)13115161000
中国寻人信息网
| 分类启事 | 亲情在线 | 人间万象 | 非常生活 | 政策法规 | 咨询服务 | 防范知识 | 案例分析 | 公益行动
| 寻人故事 | 调研评论 | 业界动态 | 寻人技术 | 寻人相关 | 图片信息 | 相关下载 | 站务公告 | 媒体传真
| 寻人组织 | 寻人方案 | 警方在线 | 成功案例 | 引以为戒 | 亲情博客 |
本站首页 | 寻人登记 | 服务条款 | 志愿者招募 | 加盟合作 | 给我留言 | 与我联系 | 网站纪事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被拐17年,民警帮她找爹娘


发布日期:2005-7-27 20:26:26  来源:四川新闻网-南充日报讯  作者:  编辑:
 青海俊杜雄余行本报记者张亚斌
  7月23日,在攀枝花市工作的胡茂楠专程来到营山县公安局,将一面绣着“骨肉分离19载,今日团聚谢公安”的锦旗送到了该局副局长张映泉的手中,以感谢民警让他与失散多年的女儿得以团聚。
  超生女两岁半被拐卖
  1986年3月7日,一心想要一个男孩的胡茂楠夫妇,第四胎又生下一个女孩。面对这个“不速之客”,夫妇二人很是头疼。夫妇二人给小女孩取名“兰兰”。兰兰满月后,在其小姨的撮合下,将其抱养给邻乡已有一子的尚贤富为女。1986年,胡茂楠调攀枝花工作。1988年10月,胡茂楠全家农转非迁入攀枝花市,小兰兰从此与亲生父母天各一方。兰兰两岁半时,养父尚贤富又生育一女,兰兰又成了一个负担。游手好闲的“杨真祥”(营山县大庙乡人,男,现年57岁)找到尚贤富说:“不能白养了,把她卖了变成钱。”于是二人合伙将兰兰带到了山东省莘县徐庄乡杨真祥的妹妹杨素华家,通过杨素华的介绍将兰兰以750元钱卖给本村村民李长江为女,改名“李瑞雪”。第二年,养父李长江病逝,养母认为小瑞雪“克父克亲人”,是灾星,于是对她十分不好。只读了3年书,她就被逼辍学回家下地干活,稍不如意就要遭到责骂和毒打。10岁时,养父的姐姐李芳实在看不下去,收养了她。从此,李瑞雪的生活才算有了一线转机。
  知身世打工挣钱寻爹娘
  李瑞雪十二、三岁时,李芳将一些信息告诉了她,但其亲生父母及老家等情况李芳一概不知。知道自己的身世后,李瑞雪三天两头就去找杨素华,要她说出详情,杨总是不肯讲。颇有心计的李瑞雪一有空就去帮杨素华干活,陪她说话套近乎。就这样,三、四年时间过去了,杨素华终于被李瑞雪的执著和真情所感动,告诉了她真相。
  为了尽快找到亲生父母,李瑞雪16岁就只身前往杭州打工,以筹寻亲之费用。据李瑞雪讲,她先是在一家小饭馆帮人洗碗,后又进了一家鞋厂打工。今年6月下旬,她带上自己的血汗钱准备前来四川寻亲,不料在途中将钱物丢失。于是,她只好一路乞讨,于7月5日来到了营山县公安局。
  好民警苦寻10天续亲缘
  李瑞雪来到营山县公安局后,分管打拐工作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映泉周到地安排了她的食宿,并立即成立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查阅历年的失踪和被拐卖儿童的登记和报案记录;一路根据李瑞雪所提供的地址,前往营山县骆市镇白衣村查找“杨真祥”,展开寻找李瑞雪的亲人和打击人贩子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没有发现一丝有价值的线索,致使侦查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专案组在继续展开全方位调查走访的同时,在县电视台为李瑞雪播出了寻亲启事,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寻亲启事播出后,先后有10多人前来辨认,均否认了李瑞雪是自己的孩子。随着侦查工作的推进,白衣村四组杨平(又名杨波,男,49岁,独身)逐渐进入了侦查视线。此人早年曾短时间使用过“杨真祥”这个名字,1993年曾因拐卖人口被判刑两年,刑满释放后神出鬼没,居无定所。在找不到他本人的情况下,专案组对其母做工作,要求其配合侦查,规劝杨平投案自首。7月13日上午,杨平给李瑞雪打来电话,要求她给2000元钱,放在本村魏老师处,3个月后就告知李的亲生父母是谁。民警根据这一情况,迅速出击,于当日下午在骆市镇将其抓获。
  7月16日,警方与胡梦楠取得了联系。李瑞雪终于与自己的亲人团聚。

相关新闻:

·寻找许秀平、苗帅(江苏)
·寻找吴嘉仪--贵州贵阳市
·寻找唐明  ——上海人
·寻找余文姬 -江西婺源人
·监利女18岁时负气出走 竟致此后三次被拐卖
·保姆进屋3天 偷走主人幼童 可能是团伙作案
·预防拐卖儿童7月将办论坛
·贵州女孩被老乡拐卖至南昌


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寻人信息网(或:本站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
   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
   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寻人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 如您有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的,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本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本站声明 | 服务条款 | 寻人登记 | 给我留言 | 与我联系 | 加盟合作 | 网站纪事
联合寻人 版权所有 © 2004-2008 中国寻人信息网 ChinaXR.Net.
Copyright © 2004-2008 www.ChinaXR.Net.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4466号
设计制作:德村网事 www.dechu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