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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韩青松

死刑犯韩青松走出牢房
一个个初到人间的小生命,被他们用来进行金钱交易。用生命做交易的他们,同时也拿自己的生命做了赌注--
案情回放
原籍安徽省亳州市的韩青松,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民。十几年前,韩青松来到河南打工,后来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夏丽萍。
让人震惊的是,两人自2001年底开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安徽省亳州市、河南省郑州市等地,先后倒卖婴儿百余名。
韩青松,男,34岁,文盲,住河南省永城市裴桥镇周阁村。2003年3月因涉嫌拐卖儿童,他被永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4月27日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死刑。
一审判决后,韩青松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不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
对话
2006年11月23日10时,记者在永城市看守所采访了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的韩青松。
“你是安徽亳州人,后来怎么来到了河南永城?”
“我老岳父有5个女儿,没有儿子,我就做了上门女婿。”
“那你怎么会和夏丽萍认识的呢?”
“在开理发店时认识她的……”
想起自己的孩子,狱中的韩青松也会潸然泪下,也担心他们夫妻这样一蹲狱,会给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对自己亲人有情有义的人,在金钱面前完全不顾人伦道义,先后倒卖了百余名婴儿。
对话
“你想过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吗?”
“也想过。当时不想在家里待,就出去打工、收破烂。后来到了广西,那边被遗弃的婴儿太多,我才逐步走上了犯罪道路。”
“你是说那里的弃婴比较多,给了你犯罪的机会吗?”
“对。我们自个儿养的(弃婴)也有。(当年)我们捡回来的孩子都有七八岁了,我们(自己)没有小孩儿。”
“那你怎么会想到再把婴儿卖掉呢?”
“婴儿丢在那里没人捡、没人问,会死掉的。我呢,不管咋说从中出点力吧。一个小孩儿就赚那200多元钱,我(觉得)比死掉强。我来回的车费就要花不少钱,(实际上)我也挣不了多少钱……”
2002年5月9日,韩青松及其妻子夏丽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买了一名女婴,夏丽萍与一名名叫李国聚的男子联系后,夫妻二人乘坐火车,将该女婴送到了郑州,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李国聚。从此,他们夫妻俩走上了倒卖婴儿的犯罪道路。
如果韩青松夫妇二人将捡来的弃婴无偿送人,本案自当别论。
对话
“你觉得你们的这种做法和拐卖儿童不一样吗?”
“当然不一样啦。拐卖儿童是拐哩,我们这是捡哩,是人家给的不要哩,是遗弃的。婴儿丢在那里没人捡、没人问,会死掉的。我呢,不管咋说从中出点力吧。一个小孩儿就赚那200多元钱,我(觉得)比死掉强。”
尝到甜头的韩青松夫妇从2002年11月份开始,辗转于广西玉林、安徽亳州、河南郑州等地市,与当地的人贩子频频接洽,卖价也从最低时的1900元涨到了3100元。
对话
“你想跟你的父母说点什么?”
“想说的话太多了,(只是)见不到。”
“我们可以帮你转达。”
“想跟他们说--我们如果被执行死刑了,这一辈子是报答不了父母的养育之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