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老张来到州中心医院,医务科的人又建议他到武汉作输尿管造影检查。
9月10日,老张一行人租车赶到武汉。在中南医院作膀胱镜检查时,膀胱镜插入输尿管受阻,老张尿血3天,十分痛苦。
医院又给老张作了彩超检查,结论仍是“左肾缺如”。
9月13日,疲惫不堪的老张一行人拿着武汉两大医院的3次检查结果,来到州中心医院。医务科的工作人员强调,根据原始病历记载,并没有切除老张的左肾。老张的女婿刘福生急得拍桌子:“你们当年的病历就是伪造的。”
老张的代理人刘福平说:老张的身体譬如一个保险柜,就你们医生打开过一次,但里面的东西不见了,从逻辑上推断,只能是你们拿了。
医院建议通过鉴定或诉讼解决
9月17日,记者采访了与老张共事多年的清江卷烟厂副厂长熊祠孝、车间主任杨中平、老职工廖康梅等人,他们一致证实老张23年前做的取石手术和术后体质急剧下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同时证明老张只做过这一次手术。
9月18日,记者来到恩施州中心医院医务科。科长吴波告诉记者,患者张代亮23年前的手术中,并未切除左肾,其依据是:病历记载、当事医生回忆、患者自述病史。
医院认为:“左肾初步考虑为肾萎缩。”
如何解决,医院在给老张的书面答复中说:“根据你在多家医院辅助检查,提示左肾缺如,且自述只有一次手术史,这与1983年手术史存在巨大矛盾”。“你所投诉的事由目前看来非常疑难,影响重大,故建议通过鉴定或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记者见到了参与当年手术的医生郭祥恒,并电话采访了当年主刀的医生邱友爱,他们均回答,当年没有切除老张的左肾。
对于患者提出的,是因为当年手术失败而切除左肾并伪造病历、掩盖事实的说法,他们均认为不是事实。
9月25日,老张向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依法判令州中心医院支付老张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共67万元;同时要求医院立即为老张寻求肾源,并进行移植手术。
老张在诉状中说:“原告遵照被告单位的意思去上级医院检查确认所得结论,被告单位拒不接受,不承认医疗事故客观事实。”
记者采访了此前曾给老张诊病的同济医院、中南医院的两位专家,他们说,“肾缺如”、“肾萎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哪怕肾萎缩到只剩一截手指头那么大,也可以检查出来。而他们在对老张的检查中,并没有发现“萎缩”的肾,所以诊断为“左肾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