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黄晶一样,其他几名女子都是被人贩子在劳务市场或火车站以帮她们找工作为由,将她们骗出贵州,经由西安到达拐卖地的。
拐卖妇女的前因后果
公安部门虽然严厉打击拐卖妇女,但目前拐卖妇女的现象又有抬头之势,而且犯罪分子手段更加隐蔽。以前拐卖妇女通常经过四个环节:拐出—中转—运输—拐卖,环节多,涉及作案人员多,容易发现,只要抓住其中一个环节,整个案件就很容易侦破。而现在基本上都是人贩子直接与拐入地联系,环节减少后,知情面窄,打击也变得更加困难。
那么,拐卖妇女现象为何又有抬头之势,山西为何成为拐入地?
“贫穷、愚昧、落后。”省公安厅一名长期从事打拐工作的民警一语道破了这一现象长期存在的原因。他告诉记者,拐出地和拐入地都有一个相同点就是穷,主要拐出地云、贵、川人口多,劳动力过剩,多子女,低收入,而我省晋北的几个县市比如宁武、静乐、忻州等地也都是经济落后地区。贫困家庭的年收入仅1000元左右,根本无力支付昂贵的彩礼,而当地女子也是因为穷都嫁到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去了,当地男子娶不上媳妇,为了传宗接代,只有买。而且买媳妇要比娶媳妇划算得多,娶媳妇得好几万,而买媳妇只需几千元。人贩子带给被拐卖妇女的是一场恶梦,她们的青春、节操、名誉全部被毁;对于买主及家庭,为了买媳妇,不惜借债,被拐妇女一旦逃跑或被公安机关解救,人财两空不说,而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文中所涉被解救女子全为化名) (本报记者 李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