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百年 | 联合寻人网 | 征婚启事网 | 寻人信息网 | 寻人热线:(0)13115161000
中国寻人信息网
| 分类启事 | 亲情在线 | 人间万象 | 非常生活 | 政策法规 | 咨询服务 | 防范知识 | 案例分析 | 公益行动
| 寻人故事 | 调研评论 | 业界动态 | 寻人技术 | 寻人相关 | 图片信息 | 相关下载 | 站务公告 | 媒体传真
| 寻人组织 | 寻人方案 | 警方在线 | 成功案例 | 引以为戒 | 亲情博客 |
本站首页 | 寻人登记 | 服务条款 | 志愿者招募 | 加盟合作 | 给我留言 | 与我联系 | 网站纪事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永不言弃——寻子扑克背后的故事(十)


发布日期:2006-12-20 17:50:17  来源:沈浩博客  作者:沈浩  编辑:
 
  2006年5月10日,我接到一个来自香港的电话。是庾文翰的母亲打来的。
 
  我一下子想起了这个著名的香港的失踪男童。2000年8月24日这个16岁的智障男孩在香港迷路,误闯海关。深圳警方将其遣送回港,港方认为这个孩子并非港人,又将其送回内地。在双方转交的过程中,这个孩子脱离了警方人员的视线,从此不知所踪。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亲自与广东警方联络,请求协寻。深圳警方亦连续多次在深圳进行地毯式搜寻。然而,一直没有结果。后来,香港政府向庾家道歉,并支付了100万港币的补偿。
 
  但庾太却坚信自己的孩子仍流落在大陆的某一个角落。她开始了永不言弃的寻找。她写了一封信,通过南方都市报传达给内地的读者。信中说:“一叶生命的小舟凭借着我来到这个世界,虽然这个生命有着沉痛的缺憾——孩子是个智障儿,但他始终是父母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没有任何一切可取代,因此我们夫妇都加倍地疼他、爱他——他就是我们的儿子。在祖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孩子到底在哪里?我们心如刀割,痛断肝肠。走遍城乡,踏破铁鞋,历尽艰辛,没日没夜地一直在寻找孩子,不管繁荣闹市还是偏僻的乡间,到处都有我们带血的足迹,脚上的血泡痛,不见儿子心更痛,我们渴望尽快找到儿子。”
 
  2004年5月,我到广东旅行,在南方都市报的广告版中,又看到了庾太发的寻人启事。朋友告诉我,这几年来,庾家的这条寻人广告,一直没有停止过。庾文翰已是珠三角地区的一个“著名”人士。由于他的失踪,导致了好几人被捕入狱。我一楞,朋友解释道,这几个人用心不良,向庾家行骗,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无言以对。看到寻人广告上有庾太留下的电话。除了香港的号码,还有一个大陆的手机。我想了一想,给庚太打了一个电话过去。响了两声,随即就挂断了。我摇摇头,把听筒放下。看来庚太对陌生的电话也抱了警惕,她不愿意接电话了。刚想到这儿,电话铃响起,我拿起听筒。电话里传来一个女士的声音:“请问刚才是哪位打电话给我?”
 
  原来,庾太挂断手机,又用了另外的电话回了过来。我明白了,庚太的大陆手机在香港是处于漫游状态。而移动电话的国际漫游费,是一个高额的数字。
 
  我在电话里介绍了寻人启事网站。我向庾太表示,我在四年前,就注意到了庾文翰失踪的消息。今天在报纸上看到了您发布的寻人启事,我心中非常敬佩庾太,四年来,您一直没有放弃。我愿意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为您的寻找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庾太问明了我的地址,告诉我会尽快把庾文翰的资料寄给我。我回家几天后,我收到了庾太寄来的资料。庾太的字写得非常工整。在信中,她描述了庾文翰的体貌特征。我立刻把这份寻人启事贴在了网上。
 
  后来,我也收到过一些报料的电话。对方都自称在某地看到了庾文翰。我让对方寄来照片,结果无一例外地被勒索。我很平静地威胁对方,告诉对方他已有N个同行,因此事栽在警方手里。对方立刻挂断电话。
 
  庾太在电话里告诉我,她是在香港的报纸上看到我做寻人扑克的消息,费尽周折,才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她希望我能留一个空位,把庾文翰也加在上面。
 
  六年过去了,庾太仍没有放弃。但我却为难了。我们这副寻人扑克,原打算收录一些失踪儿童的资料。而庾文翰失踪时已近16岁,他已不是儿童。我把我们的计划原原本本地向庾太解释。
 
  庾太听完我说的话,回答我说:“沈先生,在我的心目中,文翰永远是一个孩子。我不会放弃,请沈先生帮忙。”
 
  “文翰永远是一个孩子。”我的心头似乎被重重地锤击了一下。庾文翰的智力仅等同于两岁,他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相关新闻:

·寻找孟志庆 -河北省遵化市人
·寻人应该避免的误区(之三)
·寻人应该避免的误区(之二)
·寻人应该避免的误区(之一)
·寻找女儿 -河南省郑州市
·寻找 尧菊梅-湖北省崇阳县人现年69 岁
·寻找惠建辉 -陕西富平县人
·寻找田东 - 河南郑州人


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寻人信息网(或:本站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
   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
   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寻人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 如您有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的,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本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本站声明 | 服务条款 | 寻人登记 | 给我留言 | 与我联系 | 加盟合作 | 网站纪事
联合寻人 版权所有 © 2004-2008 中国寻人信息网 ChinaXR.Net.
Copyright © 2004-2008 www.ChinaXR.Net.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4466号
设计制作:德村网事 www.dechu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