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失踪
66岁的赖永湘是长沙市船舶厂退休职工。8月26日下午1时许,赖像平时一样出了门,家人都以为他出外散步。晚上8时许,家人便拨打他的小灵通,无人接听。晚上12时许,亲友们集合到赖家,连续不断地拨打老人手机,但手机要么是关机状态,要么接通就挂了。
老人一夜未归。次日,焦虑不安的赖家人向110报案。 第3天,赖依然下落不明,赖的家人不得已到当地观沙岭派出所报案,请求警方协查。随后,赖家又印发1000多份寻人启事,四处张贴。长沙一些电视媒体也报道了赖的失踪,赖的亲属通过电视画面,恳请市民们帮助找回老人。
第9天,事件似乎出现转机。
9月3日上午8时许,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热线接到一个电话,一位女士称长沙市第一医院有一病人特征与赖相似,记者马上转告了老人的女儿赖声波。并当即和赖声波等赶到长沙市第一医院查询。在医院大厅,家属打通该知情者的电话—医院急诊室外走廊上的IC卡电话机,该女士拒绝见面,也拒绝透露姓名,但她告知医院保卫科电话,要他们去找保卫科。
出乎意料的是,保卫科一口否认赖永湘曾进入该院。
赖声波告诉《凤凰周刊》,当时,医院保卫科科长湛某察看寻人启事和照片时,称医院没有收治过这样特征(赖身高不足160厘米,年龄66岁)的病人。
赖家通过长沙市卫生局一官员致电该科长,请求配合找人。该科长又说,9月1日曾火化三具无名尸体,但没有像赖的。他解释说,前两具是7月份死亡的,第3具男尸的身高和年龄与赖明显不同。
当天下午,望麓园派出所一副所长来到医院,也证明说第3具尸体不可能是赖永湘。
晚上,赖家又获知情人告知,称赖的遗物由护士长熊某保存。次日,亲属哭求熊某。熊说,无名尸的遗物被保卫科长湛某收走。家属到保卫科找湛,湛则拿出一些发霉的钥匙、衣物,并打开柜子以示清白。
就在赖家人准备放弃时,来自警方的证据表明,赖曾被送进长沙市第一医院。
9月5日上午11时许,赖声波和丈夫拿着寻人启事来到长沙市西长街派出所。看到赖的照片后,一名陈姓民警说,8月26日,他们在湘江一桥桥下发现的一个病人很像赖。
9月5日,长沙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开福巡警大队也提供书面证明说,8月26日晚9时许,该大队42号车发现一老人在湘江一桥东绿化带草地上昏迷,110通知120急救车到达现场,民警协助医生将伤者送至长沙市第一医院,并告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西长街派出所。
西长街派出所进一步提供证明称,民警到医院后,医生介绍老人系脑溢血发作。民警在老人身上发现一张赖声波的名片。
陈姓民警告诉赖家人,警方认定老人昏迷系病发,也就终止刑事侦查。他们将老人移交医院,并留下了联系方式。
体面老人成了无名尸体
9月6日上午8时许,赖的家属再度来到长沙市第一医院。院方依然否认赖曾住该院,并打电话请来望麓园派出所警察,“维持医院秩序”。该所所长章某指责家属无理取闹,说“没有就是没有”。
家属说,他们在出示警方提供的两份赖被送至医院的证据后,医院终于承认赖曾在医院就诊。并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有赖的遗物:钥匙、手表和150元左右现金。
家属清点遗物发现,没有赖声波的名片。赖声波说,此前,她特意在父亲口袋里放了一张自己的名片,上面留了3个座机号码和一个移动号码,“就是以防万一”。
西长街派出所民警说,他们拨打名片上的几个电话,但联系不上。随后,将名片放入老人口袋。
但院方说,他们始终未发现赖的名片。名片不翼而飞成了一个谜。但现实是,能证明老人身份的该名片的失踪,最终导致赖成为医院所定义的“无名氏”。
医院说,赖永湘于8月29日下午3时32分去世,9月1日送火葬场火化。
医院党委办主任席某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在不知名的情况下,我们救治他3天时间,直至死亡,花费了3000多元。医院做到了仁至义尽。”
保卫科长湛某说,从8月26日到9月1日,整整7天,没有人来认领尸体,我们当然认为他是无名氏了。8月29日,送进停尸房;9月1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把该尸体作无名尸处理。其程序是合法的。
赖的家属对此说法持强烈质疑。他们称赖家境较好,赖衣着体面,手表是一块价值数千的进口表,显然不是盲流。民警证明赖有名片,名片上电话只是暂时无人接听,西长街派出所登记了该名片并留下民警联系电话,医院为何不继续联系赖家人或者民警,而坚持按照无名尸体处理?
院方答复说,打电话落实赖的身份,不是医院的责任。
难以自圆其说的火化流程
赖家人的一个追问是,赖永湘果真是被火化,相关证据又何在?
医院改口称,9月1日火化的第3具无名尸体就是赖永湘。赖的家属愤怒指责说,在家属开始接触医院时,医院和望麓园派出所曾力证此尸体并非赖永湘。
赖家人告诉《凤凰周刊》,他们发现赖永湘一度没有死亡证明。9月6日晚上,家属就此追问数小时,医院一副院长低声指派一名内科医生临时去开一个,家属听见该院长说,“你到另外一个本子上开证明”。
家属拿到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马上要求验看存根和流水码,被医院拒绝。
令赖的家属愤怒和不解的事件还在出现。赖的家属称,他们当时向停尸房的值班人员打听,被告知,8月29日,停尸房绝对没有尸体进来。家属复印了停尸房的一份遗体登记名单,名单表明,8月29日一天无任何停尸记录。
医院又解释说:停尸房由医院和殡仪馆共管,尸体登记是一个本子,收钱的是另一个本子。家属拿到的是收钱的本子。并说赖的尸体是交由福天殡仪服务有限公司,送到长沙市殡仪馆火化。但家属来到殡仪馆,抄录了9月1日长沙市第一医院所送尸体火化记录,对于第3具尸体的记录是“50岁,死因不详”。
而赖永湘是66岁,医院认定赖的死因是脑溢血。“整个过程无一处不反常,怎么让我们相信这就是我父亲的遗体?”赖声波说。
无名尸体处理的制度缺失
7天中,一个老人完成了从脑溢血突发到死亡,到作为无名尸体被处理的过程。
家属追问,医院办理无名尸体火化手续证明时,是否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核实?院方解释说,医院只需提出无名尸体处理的申请,至于是否做了鉴定,鉴定是否严谨,不是医院的职责。
医院提供的一份题为《长沙市第一医院关于要求迅速处理无名尸体的再次请示》中称,医院需要处理3具无名尸体。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派出所盖章批示:情况属实,同意火化。望麓园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委员会一工作人员签字:以上3具尸体确实无法查清其真实身份,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凤凰周刊》查阅相关法规发现,《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无名、无主遗体,由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很多地方政府规定,处置无名尸体必须凭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2005年8月修改后的《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无名尸体,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
医院由此认为,望麓园派出所也是公安机关,他们签字同意,也就完成了程序。
望麓园派出所副所长杨明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8月30日,医院保卫科要求派出所开具火化证明。派出所认为病人刚送医院时,法医已经介入,于是他们批示同意火化。
家属找到该法医,法医说当时赖昏迷时,他确实去过,但他只是鉴定判断是否刑事案件。赖死后,他没有进行法医鉴定。
9月15日,望麓园街道办事处一民政人员提供书面证据说,他没有去医院核实3具尸体是否确系无名尸体,是望麓园派出所章所长打电话给他,要求他签字。
赖的家属指责说,派出所和街道办没有到达现场,进行法医鉴定和查验死者身份,是医院独自完成对无名尸体的定义和处置。
相比之下,有关交通事故无名尸体的处理就较为规范:“按照经核查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此外,“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采集其他相关信息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报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
因为缺乏系统、规范的管理办法,大陆各地对无名尸体的处理手段各异。
《新文化报》报道说,2001年1月,吉林省敦化丹峰林业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收治110送来的一个昏迷女性患者,因脑出血医治无效,次日送殡仪馆火化,后来被其家属告上法庭。2004年5月,敦化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方存在过失:根据1992年8月10日公安部第10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0条规定“无法查明尸体,需在地区(市)级报纸上登寻人启事,10日内无人认领由县局处理”。法院认为,在没有其他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医院处置无名尸体应参照此项规定执行。法院最后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万元。
赖永湘事件发生后,长沙市相关部门承诺对此事调查,但至今未公布调查结论。
9月25日,赖的家属在互联网上发表《就赖永湘神秘失踪长沙市第一医院的公开信》,悬赏10万元,征集有关赖父尸体流向的线索。他们称,怀疑医院已将赖的尸体作商业化处理。并援引媒体的公开报道说,一些地方为完成火化指标,不惜雇人通过盗墓取得尸体。一些器脏移植技术成熟的城市,也存在着肝肾、角膜等器脏需要。
一名医生告诉《凤凰周刊》,医学院需要尸体,供教学使用,这几乎是医学院学生的必修课,但新鲜尸体越来越紧俏。
10月11日,家属在网上发表第二封公开信,要求长沙警方加大调查力度,并及时公开调查结果,以维护公民权益。该公开信发出后反响强烈,仅凯迪社区一个网站的点击者就超过两千,众多跟帖者表达了强烈不安和愤怒。长沙市第一医院一位干部承认,“即便赖真被火化,医院也无法获得家属和市民的认同。”
湖南省卫生系统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称,赖永湘事件为大陆医院规范处置无名尸体敲响了警钟。
来源:凤凰周刊2005年第31期 总第20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