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本站寻人热线:(0)13115161000
中国寻人信息网
本站公告 寻人登记 高级服务方案 本站下载 反馈意见 联系我们
简体版-GB2312
繁体版-BIG5
本站首页 | 寻人登记 | 服务条款 | 志愿者招募 | 加盟合作 | 给我留言 | 与我联系 | 网站纪事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分类启事 | 亲情在线 | 人间万象 | 非常生活 | 政策法规 | 咨询服务 | 防范知识 | 案例分析 | 公益行动 | 寻人故事
| 调研评论 | 业界动态 | 寻人技术 | 寻人相关 | 图片信息 | 相关下载 | 站务公告 | 媒体传真 | 寻人组织 | 寻人方案
| 警方在线 | 成功案例 | 引以为戒 | 亲情博客 | 专家评论 | 德村专栏 | 家庭教育 | 休闲娱乐 | 防骗专题 |

保姆进屋3天 偷走主人幼童 可能是团伙作案


发布日期:2007-5-4 21:00:54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  编辑:
经警方查询,这名叫“李贞红”的保姆用的是假身份证,监控录像显示可能是团伙作案

小孩家人提供的保姆身份证复印件。

昨日,看着孩子的照片,母亲的心都碎了。本报记者 甘侠义 摄

    昨天上午,陈家坪一城新界小区林先生家中,一家人红着眼眶围坐在客厅沙发上沉默不语,空气仿佛凝固了。他们没想到,家庭中最小的成员———林先生仅一岁零八个月的次子,被刚聘来仅三天的保姆抱出去后失去踪迹,而且他们通过派出所了解到更为可怕的事实———保姆所持身份证是假的!

    孩子遭保姆抱走

    林先生和妻子祖籍浙江,在渝经营建材多年。由于平时忙于生意,照顾幼子颇为不便。今年春节后,他们便一直物色新的保姆人选。4月30日,通过某街道下属一职介所找到这名叫“李贞红”的保姆,身份证上显示其是四川广汉人,今年35岁。

    双方见面后,林家表示满意。“李贞红”便入住林家,负责林家家务以及照料孩子。之前聘请过多名保姆的林家对其观察一番后,认为这个保姆“勤快能干”。

    昨天是“李贞红”上岗第三天,林家大人一早出门忙着照料生意,家中只留下林先生14岁的长子林鹏飞和次子林红渝。“她当时只说出去买点东西!”林鹏飞称,上午9时许,他看见“李贞红”背着挎包准备出门,当门一开,弟弟林红渝以为出去玩耍,便奔向门口,被“李贞红”顺势抱出家门。

    一小时后,当林鹏飞看到弟弟与保姆一直未归后,连忙通知父母赶回家中。感觉不妙的林先生发现保姆的衣物被收拾一空,甚至连儿子的奶瓶奶粉也收走了,便慌忙报警,并向重庆交广台求援发布寻人信息,希望获取保姆以及孩子的线索。

    用的是假身份证

    记者赶往林先生家中后,林先生夫妇被通知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

    林先生的妹妹称,家人报警后连忙拿着“李贞红”的身份证复印件去派出所查询,结果是当地并无此人,保姆所持身份证是假的。林先生拨打当初介绍保姆的职介所电话,因五一放假无人接听。

    “当初该谨慎点!”林先生的妹妹称,起初她就发现破绽,“李贞红”身份证上是35岁,但看起来实际年龄有40岁。而他们之前也换过三四个保姆,发现保姆假身份证上的照片与真人相貌不一致后而解雇。

  可能是团伙作案

    林先生查看小区电梯内的监控录像,发现这名保姆一出电梯,就用手机打了个电话。而到了小区大门口,一名男子前来接应。

    “这肯定是他们早有预谋的!”林先生的妹妹称,他们在小区对面长途汽车站的监控录像里,认出了孩子,已被换装,而且做了伪装,抱孩子的也换成了另一个陌生妇女,似乎还有名男子相随,最后都消失在了人流中。

    孩子被拐,林家顿时陷入混乱。林先生家人向警方提供线索称,犯罪嫌疑人似乎带普通话口音,而被拐孩子口音也带普通话,但只能发单音节,不会说话。同时,林家表示愿意悬赏征集被拐孩子的线索。

    高新区警方正在调查此案。  (记者 常宇)    

    市民聘请保姆

    最好找专业公司

    “雇保姆最好找专业家政公司!”昨日,重庆智缘律师事务所胡书春律师称,防范发生与林家类似的风险,最好找专业家政公司介绍用工。

    胡律师说,专业的家政公司对用工人员身份审查制度比较完善,而且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查明责任。另外,雇主也应加强对保姆的身份核查,而且保持一定戒备。他建议雇主最好通过熟人朋友间的介绍寻找合适人选,这样最为可靠。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相关新闻:

·寻找惠建辉 -陕西富平县人
·寻找田东-河南郑州人
·“爱百年·寻人启事联发”活动启动
·寻找张皖承 -湖南省岳阳市人
·寻找许秀平、苗帅(江苏)
·[转发] 一个不为人所知的“伪寻人世界”
·中国寻人体系仍然无力
·寻王学花 -河南郑州人


评论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寻人信息网(或:本站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
   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
   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寻人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 如您有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的,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本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本站声明 | 服务条款 | 寻人登记 | 给我留言 | 与我联系 | 加盟合作 | 网站纪事
联合寻人 版权所有 © 2004-2008 中国寻人信息网 ChinaXR.Net.
Copyright © 2004-2008 www.ChinaXR.Net.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4466号
设计制作:德村网事 www.dechuen.com